濟南社保服務網(m.titsandstockings.com)05月16日訊,近日,市政府印發《咸寧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下文簡稱新《辦法》),對我市2012年出臺的《咸寧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新辦法自今年4月14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施行。 10日,記者采訪了市醫療保險局工傷生育科有關負責人,對新《辦法》進行解讀。 完善生育津貼的計算方式 為了適應當前計生政策,新《辦法》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與試行《辦法》相比,取消了“晚婚晚育”的限定條件,只要合規生育的,均可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基礎上,增加30天。 新《辦法》還延長了男職工護理假的時間,根據《湖北省計生條例》規定,將試行《辦法》中的10天護理假增加到了15天。新《辦法》明確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男職工,其配偶符合國家政策生育的,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享受15天護理假和護理假津貼。 規范生育津貼的領取辦法 新《辦法》明確規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的職工生育津貼、護理津貼,用人單位必須用于職工在生育、產假、護理假期間內應當享受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撥付的津貼低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差額由職工所在單位補足;高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按津貼標準計發。 由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其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護理津貼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財政部門另行結算。 市醫療保險局工傷生育科有關負責人解釋,生育保險津貼屬于產薪范疇,新《辦法》突出了兩個特點:一是生育津貼和工資不能雙重領取。二是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最大限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明確生育醫療費的支付限額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及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新《辦法》規定,生育醫療費的年最高支付限額為:流產300元、順產3000元、剖腹產5000元。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的年最高支付限額為500元,包括因計劃生育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置(取出)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及婦檢費用。 新《辦法》還明確,職工未就業的配偶生育,按上述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 與試行《辦法》相比,新《辦法》將最高支付限額明確到“年”,避免了試行《辦法》因表述不清引起的誤解。 壓實用人單位的繳費義務 新《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照新《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未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新《辦法》規定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連續繳費滿6個月,是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之一。用人單位欠費、斷保補繳生育保險的,其欠費、斷保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記者了解到,這些規定,主要是為了壓實用人單位的參保繳費義務,防止投機參保、搭車參保等行為。 保障參保職工的醫療權利 新《辦法》和試行《辦法》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參保職工治療因生育引起的并發癥、合并癥疾病,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產假期滿后需繼續治療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辦理。但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除外。 經鑒定,因實行計劃生育手術引起并發癥的治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這些規定,是為了充分釋放政策紅利,最大限度地保障參保職工權益。”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說。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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