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訊,24日,青島市人社局社會保險事業局副局長王韶偉做客“網絡在線問政”欄目,就“企業養老待遇”方面的工作為廣大網民解答相關問題。王韶偉在訪談中表示,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按規定延長繳費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2011年7月1日)前已參保繳費,延長繳費5年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 在訪談中,一名網友問:若男性職工到60周歲繳費不足15年,要想辦理退休的話,需要如何繼續繳納社保。此人是否還可以在單位繼續工作提供勞動嗎?還是單位以年滿60達到退休年齡,終止勞動合同? 王韶偉表示,根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按規定延長繳費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2011年7月1日)前已參保繳費,延長繳費5年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退出工作崗位,按我市靈活就業人員有關規定延長繳費。青島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參保手續,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在青島市市內三區的,到交通銀行指定網點辦理委托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手續,在其他區、市的,直接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另一名網友咨詢:我單位女職工武漢人47歲了,在青島實際投保5年,但2001年時已將外地投的8年保險轉入青島市,請問她50歲時可以在青島辦理養老待遇吧 王韶偉表示,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2010年1月1日前,已經辦理跨省或省內跨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之后沒有再跨省或省內跨市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待遇領取地為其當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按照我省相關政策規定,企業女職工的退休年齡確定采取身份和崗位相結合的辦法,女干部年滿55周歲退休,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退休。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按規定延長繳費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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