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m.titsandstockings.com)06月26日訊,交通事故后,死者家屬已獲得肇事方和保險公司的賠償,隨后人社部門認定屬于工亡,因賠償金額問題,死者家屬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經過勞動仲裁等多個環節,在長達兩年時間后,家屬獲40萬元補助金。法官提醒,發生工傷等情況后,通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或能快速獲得賠償。 工亡賠償金該賠多少起爭執 劉某系某工程公司員工,2015年7月23日因交通事故死亡。經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劉某因工死亡。后劉某家屬與公司因賠償問題發生糾紛,遂向西安市未央區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委裁決公司支付劉某家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590125.48元;并按月支付劉某之子供養親屬撫恤金1500元,至其滿足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條件。工程公司不服仲裁裁決,向未央法院提起訴訟。 承辦法官閱卷后了解到,劉某生前育有一子,今年8歲,劉某與孩子的母親并未領取結婚證,現孩子母親下落不明,孩子隨劉某之父生活。劉某之父系西安市高陵區某村農民,平時靠劉某供養,亦無其他生活來源。劉某死亡后,其父、其子精神受到極大傷害,生活也陷入困境。工程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賠付能力有限。且認為劉某系因交通事故死亡,劉某家屬已得到事故肇事方及保險公司的賠償款,不應再向其索要大額賠償金。雙方為此爭執不下。 了解案件詳情后,經過主審法官耐心細致的勸解。近日雙方達成一致,工程公司分三次支付劉某家屬共計40萬元。至此,該起工亡糾紛歷經兩年,終于圓滿化解糾紛。 發生工傷司法調解等或能快速獲賠 辦案法官李波介紹,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本案中,劉某因工死亡,其親屬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遇到用人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的,欠繳期間發生工傷的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項目和標準支付。 交通事故已經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還能獲得工傷賠付嗎?李波法官說,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工傷保險關系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勞動者可以既依《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即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兼得。本案中,劉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被認定為工亡,其家屬可以獲得工傷和交通事故損害的雙重賠償。 法官提醒,因現行法律規定,工傷職工最終獲得賠償可能涉及如下程序:確認勞動關系、認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仲裁及訴訟、執行程序。全部程序下來,少則兩三年、多則四五年。在此期間,受傷職工因不能得到及時的賠償,給其后續治療及生活帶來諸多困難,也讓其對單位積怨頗深,容易引發沖突事件。故發生工傷后,通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既能快速獲得賠償,保障合法權益,又能及時修復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此案調解中,主審法官僅用21天,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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