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m.titsandstockings.com)06月12日訊,就職工遭遇工傷后的待遇,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分別出現了“原工資福利”“本人工資”“最低工資”等有關“工資”的不同表述。其中,差別何在? 對于停工留薪待遇,應是工資總額加上福利。2016年9月19日,肖某因車間突然爆炸,躲閃不及而受到嚴重傷害,并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半年后,剛剛出院的肖某便向公司索要住院期間的相關待遇,但公司卻只同意向其給付月基本工資,至于獎金、津貼以及住房公積金、午餐補貼等,則以肖某并未實際上班為由拒絕。 實際上,公司的這一做法是錯誤的?!豆kU條例》第33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這里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指的是工資總額加福利。而原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下稱《意見》)第53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至于福利,通常包括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住房公積金、午餐補貼等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等。 工傷達一至六級傷殘,本人的工資可以調整。2016年10月14日,李某在上班期間由于工作臺倒塌而被壓傷致四級傷殘。由于既無法繼續從事原來的工作,也難以適應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李某選擇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雖然工傷保險機構向其支付了21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還以其本人工資的75%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但李某認為支付過低,因為其月工資只有900元,不到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 工傷保險機構的做法不正確?!豆kU條例》第35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第36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其中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工資不明,可參照本單位同期、同工種、同崗位的工資標準計算。綜上,應當對李某的工資給予上調。 依法補足津貼差額。2016年11月11日,郭某上班途中被李某駕車撞成三級傷殘。交警部門認定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鑒于公司沒有為自己辦理工傷保險,郭某要求公司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作出賠償,包括支付傷殘津貼。公司基于郭某本人工資的80%計算的傷殘津貼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遂決定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郭某以最低工資標準沒有考慮到加班工資為由提出異議。 本案公司的賠償計算并無不當?!豆kU條例》第35條第2項中提道:“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關于最低工資,勞動法第48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意見》第54條指出:“勞動法第48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據此,郭某的異議理由不能成立。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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