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m.titsandstockings.com)03月09日訊,小編了解到,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地稅局局長吳紫驪提交了《關于在全國統一實行社會保險費地稅機關全責征收的建議》,重點關注我國社保費二元征收體制。 吳紫驪建議,中央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盡快啟動對《社會保險法》的修訂工作,統一明確我國社會保險費征收主體為地稅機關,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社保費地稅機關全責征收模式,并賦予與其征收職責相匹配的執法權;進一步推進完善“稅務征收、財政管理、社保使用、審計監督”四位一體的社保管理體系,促進我國社會保障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社保費征收機構由省級政府確定。2011年修訂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也沒明確社保費征收主體的問題。多年來,我國社保費征收體制呈現二元征收主體的狀況,即部分地區由地稅機關征收,部分地區由社保經辦機構征收。 據吳紫驪介紹,早在2000年1月1日,廣東省政府就決定社保費由地稅部門征收。17年來,廣東地稅依托專業化的征管力量和先進的信息化手段,逐步探索完善并試點推廣社保費全責征收模式,實現了社保費收入的高速增長和參保繳費人數的穩步攀升。 廣東省地稅局公布的數據顯示,廣東省社保費由2000年的149億元增至2016年的2777億元,累計組織社保費收入超18722億元,年均增長20%;實際繳交“五險”人數由1999年的500萬人增至2016年的2263萬人。 在吳紫驪看來,地稅機關征收社保費具有諸多明顯優勢: 一是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促進收支平衡。作為專司組織收入的部門,地稅機關可以充分利用豐富的組織收入經驗,特別是在擴大覆蓋面、提高征繳率和強化欠費清繳保障等方面,有效發揮稅費統征統管效率高的專業優勢,實現社保費持續穩定增長,緩解社保資金缺口給地方財政帶來的巨大壓力。 二是有利于降低征繳成本,節約行政和社會資源。與其他費金相比,社保費最具有稅收的性質,非常適宜地稅機關征收。由地稅機關征收社保費,既便利地稅機關稅費同征,節約大量行政資源,也便利納稅人稅費同繳,有效降低社會成本。 三是有利于優化部門職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推進社保費征收、管理、使用、監督“四權分離”,既符合財政體制改革中加強“收支兩條線”管理這一基本要求,有利于強化部門監督制約,保障社保資金安全,又能使人社部門從繁雜的征收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優化社保資金使用。同時,地稅部門也能借助社保費征收,進一步豐富納稅信用體系內涵,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進而提升稅費共治能力和水平。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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