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m.titsandstockings.com)01月16日訊,“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連續十二年上漲,是養老保險制度救了我們這一代人!”這是原西寧市第三建筑公司退休人員劉紹英發自肺腑的感慨。從事32年勞資工作的劉紹英,是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制度及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啟動至今,改革從無到有、由小及大的見證者之一。劉紹英道出了全省39.6萬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心里話。 一年又一年,我省社會保障事業多項指標一路“飄紅”走在全國前列,它不僅承載著省委省政府持續保障民生的決策部署、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信念,更承載著這張“安全網”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兜底”力度。 轉瞬間,2016年已作別四季,社會保障事業的“大網”,在青海大地織的更密、扎的更牢。一組組亮眼的數據,直觀見證著2016年我省社會保障工作升起的“民生暖度”:截至2016年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103萬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4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8.9萬人,全省已參保機關事業單位6053戶,參保率達99%,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走在全國前列。 截至2016年底,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含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數達到131.9萬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參保人數達到235萬人。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全面推進 回望過去,“十二五”時期成為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改革力度最大、發展速度最快的五年,也是全省民生工作成效最明顯、城鄉群眾得實惠最多的五年。這意味著,過去的5年,是全省各族人民享受社會保障最多的里程碑式的歷史時期。歷史的車輪不斷向前,人民群眾對幸福生活的期待沒有終點。 “十三五”全新開篇,“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再次被列入2016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實事。由此,2016年度全省社會保障工作規劃出清晰藍圖: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全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2016年,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加權平均后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46元,調整幅度為6.6%。此次調整,是2005年以來我省企業退休人員第12次連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以來首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 此舉,是經濟下行壓力繼續加大、宏觀經濟形勢更加復雜多變的大環境下,省委、省政府給全省退休人員辦的一件實事,體現了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全力打造我省民生改善升級版的執政理念。 分類施策破解難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實施改革啟動之初,省政府專門成立了以省長為組長、分管副省長為副組長,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編辦、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主要或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和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社廳。由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推動改革工作,在全國也是僅有的少數幾個省份之一。 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研究改革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安排,確定改革中的若干重大問題。省政府辦公廳還印發了《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政策改革工作方案》,明確細化工作任務臺賬,倒排工期,細化工作,落實責任。改革初期,省人社廳成立了專題調研組,針對機關事業單位性質、人員結構、工資收入及存在問題、單位和職工的需求等主要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分別召集教育、衛生、廣電、農牧、交通等系統及高校召開座談會,全面進行摸底調查,梳理在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對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參保問題、用工混崗混編問題、改制單位參保問題、繳費基數問題、養老金待遇計發與新老銜接問題等專題進行深入研究,形成了調研報告和改革的初步思路。 針對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早期參加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這次強烈要求納入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來的問題,調研組到一些問題比較集中的地區和單位廣泛聽取意見,經調查統計,全省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合同制工人近1.9萬人,其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近1.5萬人,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數占79%。為保持平穩推進改革,經過充分論證決策,在貫徹落實國發〔2015〕2號文件的實施方案中,明確將其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范圍,按照機關事業單位標準核定基本養老金,較好地解決了一些矛盾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針對衛生系統、教育系統編制外同工同酬人員較多,存在混崗混編現象,編制外納入企業養老保險后害怕養老金水平降低的實際,提出嚴格按照編制管理規定納入相應養老保險制度,由用人單位對編制管理進行清理規范,編制內人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編制外人員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出臺相應政策,通過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為編制外人員建立企業年金等措施,保持編制內、外同類人員退休待遇基本平衡,化解社會矛盾。 我省貫徹落實國發〔2015〕2號文件的實施方案于2015年5月底就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核備案,是全國最早上報的省份之一,也由人社部、財政部最早批復同意。我省從2016年1月全面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參保登記、繳費申報工作,4月實現退休人員養老金由社保經辦機構發放。截至2016年底,除駐青中央單位外,參保單位6053戶,參保人員28.9萬人,參保率達到99%。 同時,2016年,我省還調整提高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政府自籌資金,從元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125元增加到140元,較國家標準高70元,列西北第一,全國第六。 如今的青海,新水平下的應保盡保、城鄉統籌、制度健全正在步步顯效。社會保險正最大限度地發揮著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使我省越來越多的群眾切身體會到了溫暖的保障。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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