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m.titsandstockings.com)01月04日訊,從保定市人社局獲悉,自2015年3月至2016年底,定州市共為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及職工減輕繳費負擔1799余萬元。 據悉,從2015年3月1日起,經過兩次費率下調,定州市失業保險費率由3%降至1.5%,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0%、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后,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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