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10月21日訊,近日,開封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做好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工作。 一是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 2016年各級政府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在2015年基礎上提高40元達到420元。居民個人繳費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于15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的個人年度最低籌資標準為90元,其他城鎮居民個人年度最低籌資標準為150元。對特困供養人員的個人繳費部分全額資助;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個人繳費部分,按每人每年30元的定額資助,其余部分由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個人繳付。
二是提高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6年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32元。 三是鞏固完善城鎮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 持續推進城鎮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全面實現城鎮醫療保險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同時,要落實好分級管理責任,協調商業保險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大病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同步即時結算,為參保居民提供就醫結算“一站式”服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籌資標準調整的重要意義,認真做好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工作。在此基礎上,實時監測醫療費用支出流向,定期進行綜合分析,為2017年調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政策提供依據。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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