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10月21日訊,今日,從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從本月起,菏澤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19%下調為18%。降率之后,本年度10月到12月,企業將減少支出3450萬元。 此次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是繼全市在職工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個險種降低費率后,再次降低社保費率。同時也是菏澤市繼2010年、2011年每年降低一個百分點后,再次降低成本的具體舉措。 目前,菏澤市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由1%降低至0.75%,失業保險3%降至1.5%,生育保險由1%調整為0.5%,降低保險費率后,每年累計為企業減輕負擔3億元。按2016年最低繳費基數測算,2016年當期(10-12月份)企業將減少支出3450萬元,此舉對企業輕裝上陣、激發活力是重大利好。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后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后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征;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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