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時間查詢的方法 濟南社保服務網介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本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其具體程序如下:(一)向本單位提出提取申請 凡是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首先應當向單位提出提取申請,由單位對職工是否符合提取條件進行初審。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以職工所在的單位為紐帶建立的,單位擔負著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等職責,參與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核實也是單位所負擔的一項具體工作。單位每月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銀行,對于職工的繳存數額等情況單位掌握的是第一手資料,而且對職工本人的工作、身份、住房等情況也十分清楚。要求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單位進行核實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防止其他職工冒領等情況出現,保證職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單位核實并出具證明 單位進行核實的內容,包括是否是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存儲余額是否正確、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方面內容,如果發現問題就可以及時解決,避免糾紛,提高辦理提取的效率。單位核實正確后應當及時給職工出具提取證明,證明單位對職工的提取核實無誤。 (三)職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請,同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單位開具的提取證明、能夠證明提取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文件。這些證明符合規定條件的文件具體包括: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983年國務院批準頒發的《城鎮個人建造住宅管理辦法》);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的質量監督手續證明(建設部發布的《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1991年8月1日起施行)等; 2、離休、退休的,提供離休證、退休證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醫院證明或者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等; 4、出境定居的,提供房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境證明;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貸款合同、還款證明等;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租賃合同等; 7、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死亡職工的存儲余額的,提供身份關系證明、合法繼承或遺贈證明等; 除上述證明外,一般還應當提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比如住房公積金存儲卡或存儲存折等)、提取人的身份證等證件。 (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決定是否允許提取并通知申請人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接到職工的提取申請和上述證明文件后,應當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情況、提取條件的證明文件、申請人的身份等進行審核,查驗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是否屬實,存儲余額是否正確,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如果申請人提供的文件不全,應當允許申請人補齊;申請條件具備、情況正確、身份屬實的,作出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到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不具備申請條件的,作出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在通知中應當告知申請人不準提取的原因,使申請人做到心中有數。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決定和通知有3日的時限,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完成審核、決定的工作,并把決定通知申請人。 (五)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準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以持有準予提取決定以及存儲余額等證明文件到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文章編輯:濟南公積金代繳公司) |
------------------------------------------分隔線------------------------------------------
- 上一篇:租房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么手續
- 下一篇:公積金提取時間間隔